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販賣檳榔應辦理營業登記
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鳳山分局表示:今年度稅籍清查發現,許多販售檳榔和兼售冷飲的攤位未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,國稅局已陸續發函輔導這些攤商儘速辦理。
高雄國稅局鳳山分局說明,冷飲及檳榔攤販所販售之加工添加物,均不屬農產品,亦非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加工物,故無免辦營業登記規定之適用。且其定時、定點營業,係屬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業人,有些攤位又兼營飲料和食品之販售,依規定應辦理營業登記。
該分局特別呼籲,檳榔攤雖然營業額不高,惟依規定仍應辦理營業登記。國稅局人員會依照營業項目和地點查定銷售額,若未達起徵點則不課營業稅。是請民眾若有開設檳榔攤,請儘速至國稅局辦理營業登記,以免受罰。【#407】
新聞稿提供單位:鳳山分局 職稱:稅務員 姓名:雷遠良
聯絡電話:(07)7404001 分機:59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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